洪武二年(1369)四月,明代定封建诸王囯邑及官属之制。明太祖通过分封制度将自己的儿子分封到帝国的防线上以拱卫朝廷,并授予他们亲王的爵位。正式分封诸王始于洪武三年(1370)四月。根据封藩之制,皇嫡长子以下诸皇子封为亲王,年长即建藩之国,又称藩王。亲王嫡长子,年及十岁,则授金册金宝,立为王世子,亲王故,王世子继为亲王;诸子年十岁,则授涂金银册银宝,封为郡王,郡王嫡长子立为长子,郡王故,长子继为郡王。郡王嫡长子以下诸子授镇国将军,孙授辅国将军,曾孙授奉国将军,四世孙授镇国中尉,五世孙授辅国中尉,六世孙以下皆授奉国中尉。明代河南各地藩府林立,属于大藩者有开封周王、南阳唐王、洛阳福王、卫辉潞王、安阳赵王、怀庆郑王、汝宁崇王、禹州徽王等。到隆庆时期,计有“亲王五,郡王八十……并无名禄者共六千八百九十余人”。可谓“河南藩府甲天下”。
2020-12-15